前日上午,惠盐高速一辆罐车侧翻导致苯乙烯泄漏,惠盐高速双向封闭近12个小时。昨日,这一路段又大塞车近10小时。当司机们摆脱“肠梗阻”,从龙岗收费站出来后,纷纷提出质疑:塞车近10小时,收费站该不该继续收费?如果收费站免费放行,塞车情况无疑会大大缓解。同时,不少市民和网友也提出,有关部门应该出台规定,高速公路塞车达到多长时间或多少米时,应该免费放行。
昨日,记者也找到了一个类似政策:2008公路春运,广东省交通厅厅长张远贻在广清高速视察时称,春运期间,高速公路若开足道口仍出现交费车辆排队超过500米,或者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会根据情况免费放行。
司机建议出台免费放行政策
“走高速反而比平常路花的时间更多,过路费却照样收。”昨日,司机黄先生对惠盐高速塞车近10小时但龙岗收费站依然收费耿耿于怀,甚至打算把有关单位告上法庭。同时,奥一网上有不少网友也反映,最近广深高速塞车5小时,收费站照常收费。他们纷纷要求出台有关免费放行的规定。
对于惠盐高速因苯乙烯泄漏封闭12小时之事,惠盐高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特殊情况,封闭道路是为了司机们的安全。至于收费问题,因为进入高速的都是粤东地区联网的,如果惠盐高速公司不收费,别的公司的收费站会有意见。另外,惠盐高速公司没有接到省高速公路或省交通厅的通知,所以公司没有权力免费。
另据2003年实施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规定,公路收费站应当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它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对此规定,惠盐高速收费站认为已经开足了通道,并没有违规。
昨日,对于高速路塞车后收费站是否该免费放行,惠盐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由于高速公路的管理权并不属于交警部门,因此交警部门只能建议高速公路公司将全部通道打开,加快收费速度,但并不能要求其免费放行。目前,国家、省以及深圳经济特区都没有这方面的法规或规定。
律师:引发塞车肇事司机该担责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翔认为,司机花钱上高速公路,购买的就是快速、便捷与畅顺的服务;如果因为严重的塞车事故,高速公路公司不能提供快速、顺畅的服务,过路费却一分不能少,就不应该了。
张翔认为,高速公路塞车的责任应该由肇事者来承担。在交通事故引发严重塞车后,高速公路公司因为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不应该向过路司机收费,其损失可以向肇事司机来主张。张翔分析,过路司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将高速公路公司与肇事司机列为共同被告,主张退回过路费。但这种维权方式的成本太高,许多司机不会选择这么做。
张翔说,从可实践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规定就比较可行。
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认为,高速公路获得批准收费是合理的,但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忘记社会效益。在高速公路出现严重塞车的情况下,从道义角度上高速公路公司应该在收费上进行减免。目前,飞机因为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晚点延误,航空公司会给旅客进行补偿,高速公路也应该采取同样的做法。同时,吴立民还希望省市有关立法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制定有关高速公路塞车减免收费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