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新闻界,流传着两个广为人知的“封口费”传奇故事。一个“记者”下午6时进山,第二天早上八九点钟下山就带下来八九十万元。
还有一个“记者”是打出租车进山,下山便开着一辆奥迪。
当地一名记者说:“假记者一般是开着越野车,进山方便。”
山西某报一名记者分析说:“一般都是个体、民营煤矿发放‘封口费’。此次霍宝干河煤矿有点例外”。另据透露,大同某矿前不久亦在给假记者发放“封口费”。
山西交口县某乡镇负责人说,他们那里“黑口子”每吨煤的“封口费”成本为50元。假记者去了不给钱就叫真记者来,随便就能卡住“黑口子”矿主的“七寸”。
非洲草原上演“分尸”过程是,秃鹫飞得高,看得远,往往率先发现动物尸体,但秃鹫瓜分的举措必然招来一群狼与豹子与它争食物。山西当地一名记者说:“煤矿矿难之后,假记者蜂拥而至的现象与此异曲同工。”
发生安全事故,最早获悉线索与内情的是矿山周边农民或无业游民。山西某报新闻热线经常接到报料,“某矿出事故,你们来采访!能给我分多少钱?”因为单个农民或无业游民根本不被矿主放在眼里,“假记者”成为他们唯一可以用以制衡矿主的力量。
由此,在煤矿事故之后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利益链。线人提供信息给“假记者”,后者得利之后分给前者多少钱,但钱不能白给,“假记者”又把此信息群发给其他同行,从中提成。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倍数效应立马放大。据知情者透露,“线人”的回扣在10%~30%之间。
山西新闻界一名老记者说,在这里,煤老板送给记者两个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
据知情者透露,煤矿发放“封口费”有巨大的利益诉求。据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某矿一次性死亡5人,那么,煤矿需赔偿矿工家属100万元,且被国家罚款500万元。
但是,如果私下通过与矿工家属协商赔付100万元,即使再花上几十甚至上百万元“封口费”瞒下此事,于矿主来说还是省了几百万元,最为重要的是煤矿不用停产整顿,还可以继续出煤,一天的利润不可估量。
戴骁军一直在调查思考,他说,他准备给国家有关部门写一个材料,假若把这个标准倒过来,非法违法煤矿事故每死亡一名矿工,赔付矿工家属100万元,国家罚款20万元,那么,也许就不会存在“假记者”谋取“封口费”的利益链。
前年,山西大同左云县某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大批媒体记者云集,矿方发放“封口费”。此事经报道后,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2007年冬,山西朔州某煤矿发生死亡4人的安全事故,矿主通过山西某晨报、某商报记者来摆平各路来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