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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4-4”交通事故 肇事司机获刑6年

2008/10/21/10:33 来源:搜狐网

    因司机刘某超载超速行驶,导致发生密云“4·4”特大交通事故,造成6死、20余人受伤、3车损坏。昨天密云法院通报,这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刘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4月4日下午1点,刘某驾驶装载铁矿石的农用运输车由北向南行驶,至101国道密云县穆家峪镇庄头峪村路段时,因超载、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失控侧翻后滑入逆行车道,该车先与一辆捷达车接触后,又与一辆大客车相撞,造成客车司机等6人死亡,20余人受伤,3车损坏。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人刘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到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投案。

    密云法院认为,刘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刘某肇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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