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所有行业-资讯中心-企业管理-商务指南-展会-访谈-行业研究-找供应-找求购-论坛-博客-慧聪吧-免费注册-我的商务中心-即时沟通-站点地图

实行“错时上下班” 恐难缓解交通压力

2008/10/7/14:28 来源:大洋网

    据报道,北京市政府为缓解市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决定从2008年10月1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而奥一网友则发帖称深圳的交通压力已经到了极限,特别是上下班交通拥堵非常严重,公交车根本挤不上去,因此希望政府借鉴北京的错时上下班做法(见今日本报AⅡ04版)。

    上下班交通拥堵确实是一件闹心的事,事关市民的生活质量。但对深圳是否应该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笔者认为还需要慎重考量。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错时上下班能否真正改善交通状况。在北京市政府推出此措施的公告中,特别提出制定该措施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借鉴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实行错时上下班的成功经验。奥运期间北京的交通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我们却无法知道错时上下班措施在这种改善当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因为从公开的报道我们已经知道,北京为改善奥运期间的交通状况,至少还采取了完善路网设施、改善交通管理、封存部分公车等一系列措施。在没有得到错时上下班措施所发挥的作用的科学评估结论之前,就不能轻易放大这项措施的作用,得出错时上下班可以有效改善交通拥堵的结论。

    必须强调的是,早在2003年底,深圳市政府其实已经在政府机关单位开始试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并已坚持至今),使机关上下班时间与学校、企业错开,希望以此缓解高峰时段的交通压力。但时至今日,奥一网友再度提出这个措施,其实就已经说明深圳已有的错时上下班制度在发挥缓解交通压力方面的作用是相对有限的。

    其次,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上下班时间调整问题。它还涉及政府运用公权力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和干预。比如这样的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市民生活必然带来各种影响。政府能否推出这样的措施,一方面要考虑法律是否赋予政府这样的权力;另一方面,由于措施涉及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和干预,因此政府在推出措施之前,必须对措施推出的利弊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只有措施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并对社会生活不会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才能考虑推出措施(当然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奥一网友提出改善交通的建议,这本身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不能要求网友个人对其所提建议进行深入调研和评估,不过他所反映的问题和现象基本是客观存在的。

    客观来说,深圳近年来在公共交通规划、公交运营的整合、轨道交通建设等方面都下了很大力气,但远水难解近渴,深圳的交通拥堵状况确实是日趋严重。尤其是随着深圳城市圈的扩大和房价的攀升,关内上班、关外居住的市民越来越多,市民对公共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在目前轨道交通暂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关内与关外之间的公共交通滞后状况就显得犹为突出(网友反映的公交车挤不上去的问题也多发生在此)。

    从交通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必须具有足够的全局意识、科学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充分理解和及时掌握社会需求,并以此作为自身不断改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动力和压力。在这种动力和压力之下,再考虑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手段能真正改善和解决深圳交通的难点、热点问题。目前,深圳已经正式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来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课题。至于是否需要推出进一步的错时上下班制度,也可以在这次活动中深入探讨和研究。

我要评论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