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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票务代理商面临“洗牌”

2008/9/24/10:49 来源:交通运输网

    2008年10月1日起,航空公司与机票销售商之间实行了21年的“桌下交易3+X”规则,将被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最新下发的《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取代。根据民航局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10月1日起将取消机票代理费用3%的统一标准,改为航空公司直接与代理公司协商机票代理的佣金比例。

    此前,无论市场怎么样,机票代理最低都有3%的佣金,现在则是由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之间按照市场原则协调来确定,这对机票代理市场必定有冲击。

    辽宁省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会长王占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新规出台,使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与航空公司之间形成了“打工仔”与“老板”讨价议价的关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方将处于弱势状态,部分沈阳市场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商将会有被“淘汰”出局的可能,但由于沈阳市场相对已处于稳定状态,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商大规模被“淘汰”的可能性比较小。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新规标志着政府不再干预航空公司与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商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某些靠着底线3%佣金生存的传统机票代理商将不得不做出选择。

    “代理新规”出台市场全面放开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从1987年起至今已经实行了21年。

    它规定,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局统一规定3%的比例,支付给机票销售代理公司服务佣金,而且将3%以外的奖励定义为“贿赂”,一旦发现民航局将会予以严惩。机票销售代理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旅客、货主额外加收机票代理服务费。

    但明了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内幕的人,都知道航空公司与机票销售代理商之间的“潜规则”,即航空公司按票面价格的“3+X”支付佣金,“X”部分就是航空公司与机票销售代理商之间的协商部分,这已经成为一种行规。

    “对外一般不承认,但大家都在这样做。”一位航空公司的人这样对记者说。

    通常佣金的模式,3%的佣金是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在收取机票代理公司的机票款时,直接返还下来。近些年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带动了民航业的发展,各航空公司竞争愈发激烈,争夺客源的手段越来越多。通常航空公司会给予机票销售代理商一些额外的奖励与提成,而且越是淡季,比例越高。

    这是市场先于政策的一种表现。分析此次新规变动的市场人士认为,原来航空公司与机票代理商之间暗奖的“桌下交易”如今公开化了。政府部门“看得见的手”硬性指标规定被此次的机票代理佣金完全市场化,其实是一种把政府职能由直接插手变为监督管理。这也就意味着,机票销售代理市场的手续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而是全面放开由市场主导。

    “这是一种进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代理人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李强认为,政府之手的退出,尽管会在短时间内引发行业的大调整,但终将与国际惯例接轨。

    新规取消机票代理费用3%的统一标准,改为航空公司直接与代理公司协商机票代理的佣金比例之外,还具体说明机票代理佣金问题具体由航空运输企业与销售代理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内协商确定手续支付标准、支付条件、奖励办法以及管理办法,并于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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