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交通事故造成道路拥堵,打造畅通重庆,昨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主城区实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和理赔处理的通告》,今后主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须尽快撤离现场,双方当事人到重庆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申请理赔处理。不挪动车辆的,将被罚款,造成交通堵塞的将被罚款、暂扣驾驶证甚至拘留。该通告从9月5日起施行。由政府发布通告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这在全国是首次。
注意:两种情况应快速撤离
发生以下情形交通事故:1.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仅造成2000元以下财产损失的;2.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左右侧围、引擎盖、前后保险杠、车灯、门窗、后视镜等部件损坏的,当事人应立即将车辆撤离现场至不妨碍其他车辆安全和通行的地点(车辆损坏不能移动的除外)协商处理。
当心:拒不撤除现场将处罚
市公安交管局宣传处处长崔路告诉记者,对当事人按规定自行将车辆撤离现场的,交警可不予处罚。对未自行将车辆撤离现场的,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罚款,对造成交通堵塞的,将给予罚款200元,并可暂扣驾驶证。对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将按妨碍执行公务给予罚款甚至拘留5~10天的处罚。
同时,针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逃逸的,交警进行追捕,并坚决依法惩处。
提醒:撤离前最好留下证据
崔路称,在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撤离现场前当事人最好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画事故车辆现场位置作为证据。
背景:小事故每天引发两百起堵塞
据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陈宁介绍,主城区上月平均每天交通事故接警在250~300起左右,其中90%以上都属于擦挂、碰撞等轻微交通事故。
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发生事故后一直将受损车辆停在路上,或发生争执或停着等待交警到场查看,造成事发道路拥堵。以上月19日为例,200多起轻微事故就造成200多个堵点。
市公安交管局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15种情形要先撤离现场,但没有强制规定。
21时至凌晨7时小擦挂也必须报警
根据该通告,将车移到不影响交通通行的位置后,当事人可以不报警,自行协商处理车辆损失赔偿事宜。但如果是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7时期间发生上面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拨打122报警,并等候交警处理。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市首次设立了快速理赔中心。”陈宁说,如果快速撤离现场的双方车辆均在我市保险机构保险的,当事人可在24小时内到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申请理赔处理。其地址在渝中区菜袁路205号(黄沙溪隧道旁),咨询电话:68008999;如果车辆未保险或未在本市保险的,当事人可到交通事故发生地交警支(大)队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