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武汉公路加收道口费 小轿车每辆20元
2007/12/17/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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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宣布,17日起,将对各类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征收2008年度公路规费,包括代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费。 根据省政府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委托征稽部门在每年一季度征收养路费时,向各类机动车辆(神龙系列 车除外)代收道口费,载重10吨以下货车及20座以下客车,年征收标准为20元/台,其中神龙公司生产东风雪铁龙、东风标致系列车型不用缴纳;10吨以上货车为30元/台;摩托车为1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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