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交通部门获悉,2008年公路养路费将于12月15日开始征收,并启用新版公路养路费票据。
据征费部门负责人介绍,2008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与2007年度相同.
但养路费缴讫证分月度票、季度票和年度票三类。公路养路费缴纳人可选择缴讫期限,征费部门将分别开具相应的公路养路费专用收据。为方便自备车主缴费,椒江、黄岩、临海在台州市商业银行,路桥、温岭、玉环在当地信用社,仙居、三门、天台在当地邮政储蓄所设立养路费代征点,车主凭行驶证或告知车牌号即可缴费。征费部门提醒车主,养路费必须在每月10日前缴纳,以免因延误缴费而受到处罚和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