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罚款500元的小官司,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人们对目前公路限速标志牌过多、限制行车速度过低、限速标准是否科学的质疑有关。
以湖南郴州境内的郴(州)资(兴)桂(阳)高等级公路为例,这条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甚至30公里、20公里不等,导致过往司机无所适从。而这条路上的几个交警执法大队,不定期、不定点地上路检测,只要过往司机超过限速标志牌设定的标准,就要被罚款。
据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介绍,在郴州至资兴公路的138K+800M至163K+450M处,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其中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标志牌9块、60公里的标志牌18块、50公里的标志牌1块、40公里的标志牌6块、20公里的标志牌2块。
在这条高等级公路上,限速混乱的情况并非这一处。如桂阳县至嘉禾县路段,不到40公里,设立了23块限速标志牌和2个雷达测速标志牌;郴州市至桂阳县路段,仅30公里,设立了16块限速标志牌和8块雷达测速标志牌,限速从每小时80公里至20公里不等。
更难以理解的是,这条公路上曾发生过同一辆车在1个小时内受到3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郴州市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今年4月4日,李国宾花了3个小时,专门守在被交警部门认定他违法超速的“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发现340辆车通过这一路段,没有一辆车不超速。如果按每辆车罚款额500元(偏低水平)计算,此路段交警一上午便可罚款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