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部分出口货物退税延期申报
2007/3/30/09:15 来源:温州网
作者: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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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出口企业2006年底报关2007年初出口的货物,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电子信息显示的商品代码仍为2006年的商品代码,致使该部分出口货物无法正常申报退(免)税。市国税局决定,对该部分退税单证暂作延期申报处理,各出口企业务必在该部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期限内(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到市国税局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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