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肉、蛋、奶上的消费量不断增加。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禽畜产品生产国。禽畜产品需求量的增加,对禽畜产品物流提出了更高要求。
禽畜产品属于鲜活易腐商品,具有价值低、易变质、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和地区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只有对禽畜产品的物流过程进行统一的组织和协调,才能保证禽畜产品在物流过程中质量完好。
我国禽畜产品物流存在的问题
1.加工产品比例小,活畜所占比例大。发达国家的禽畜产品加工量约占生产总量的70%,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饮食习惯,导致肉类加工比重目前还不到5%;深加工蛋品只占禽蛋总量的0.5%~1%,而美国、法国等国家鲜蛋加工为15%~30%,这无疑增加了禽畜产品的保管难度,提高了物流成本。
2.冷链体系不健全。我国冷藏保温汽车约有3.5万辆,占货运汽车的比例仅为0.3%左右;而美国拥有冷藏保温汽车20多万辆,占货运汽车的0.8%~1%。我国铁路冷藏车约8000辆,占铁路货车的1.6%,而且大多是陈旧的机械式速冻车皮,冷藏运量仅占易腐货物运量的25%。在禽畜产品的销售环节,部分产品不是直接进入超市销售,而是流入集贸市场拆零散卖,使禽畜产品冷链存在中断现象。禽畜产品冷链体系不健全,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加了产品在物流过程中的损耗,提高了禽畜产品的物流成本。目前,我国禽畜产品的物流费用占总成本的70%,而按照国际标准,此类费用最高不超过50%。
3.法律法规不完善。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禽畜产品的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都制定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如德国规定,猪、羊等从出生开始就要挂上相当于其身份证的耳标,由半官方的监督协会按官方的要求填写条形码,屠宰场对要屠宰动物的耳标和条形码进行核对,不相符的不准进入屠宰场。加拿大对禽畜产品经营企业有非常严格的注册程序,申请企业必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生产经营环境。欧盟对运输活畜使用的车辆、司机培训、动物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及饮用水等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禽畜产品的相关法律只有《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而针对禽畜产品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没有一部。
4.管理水平低,管理体系不健全。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有的地方政府采取非市场化手段,对区外的优势企业设置壁垒,限制了市场竞争。如双汇、雨润、苏食等名牌企业产品在进入异地市场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遭遇过地方保护主义的困扰。另外,由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禽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国内市场检疫、进出口检疫等环节分属五六个不同的主管部门,政出多门,管理漏洞很多。另外,行业协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国外,政府把许多管理的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去做,行业协会在管理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如日本的九州地区,就有多达50个以上与畜牧业生产有关的协会。这些协会为禽畜主提供各种服务,既维护了禽畜产品稳定的市场价格,又保证了禽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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