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买机票时收取,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航线不包括内地到香港、澳门的航线。
主管部门三缄其口
在得知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的消息后,记者在第一时间与民航总局运输司价格处处长取得联系,但其表示,此事应找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宣传处有关负责人的回答与价格处的答复如出一辙。而在05年5月,民航总局运输司价格处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明确表示,目前民航总局还没有征收燃油附加费的计划。
之后,记者迅速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石油价格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关于此事,航空公司已经收到了通知,查询可以找航空公司。
为何主管部门三缄其口?“可能是问题比较敏感吧,此前说没有计划,现在又决定征收,太突然了。”一位航空业内人士分析。
另有业内人士直言,重监管而非具体参与、负责航空公司的经营本是民航总局政企改革的定位,在燃油价格上涨,航空公司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通过行政行为干预市场是民航总局本来所不太希望的,因此民航总局不愿说话也是可以理解的。
改变亏损力量有限
证券公司的航空分析师们认为,从理论上说,此次征收燃油附加费抬高了整个行业的机票平均价格,但由市场决定机票价格是起主导作用的,市场上的机票是否也能相应地抬高价格是由航空公司间竞争程度和市场需求情况决定的,能否达到抬高机票价格的目的最终是市场说了算,面对激烈竞争,有可能存在收了燃油附加费,机票却不上涨的情况。
不过,此次复征燃油附加费对于航空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航空公司增收,以弥补前两个季度近4亿元的亏损,如果三季度再增收无望的话,05年扭亏赢利的可能性不大。
这次的征收标准只会让机票平均上涨5%-8%,抬高整个行业的机票价格,这个涨幅是很大,但与燃油目前的涨幅达到40%相比,改变亏损的局面有限。
12月31日之后,燃油附加费还会继续征收吗?分析师普遍认为,这完全要看下半年航空公司的盈利情况来决定。
航空公司申请 加征燃油附加费被拒
燃油附加费在取消1年3个月后又重出江湖,其台前幕后的经历可谓是一波三折。
2000年-2004年4月,我国对国际和国内航线都征收燃油附加费,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一般按机票的14%收取。
从2004年4月20日起,民航总局正式实施《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民航机票价格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超过45%,在此范围内,航空公司可自主制定机票价格。实施这一改革方案的同时,取消了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迫于日益增大的成本压力,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公司重新寄望于燃油附加费这根救命草,在05年四五月份相继向民航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希望重新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但消息一出,就遭到了舆论的质疑。也许是因为顾忌到国内航空旅客的利益,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没有批准三大航空公司的申请。6月3日,民航总局披露,中国三大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提出的在机票中增加燃油附加费的申请被发改委驳回。
燃油上涨 航空公司“撑不往”
显然,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是为了缓解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
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将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300元。而在此前,从04年6月至05年3月,随国际油价飙升,国内航油价格经历3次大幅上调,从最初的每吨3400元涨至目前的每吨4620元,涨幅达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