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民经济运行来看,现代流通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我国流通业历经20多年改革开放的洗礼,如今已日益凸显出其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先导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专家分析,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产品生产占用的时间平均下降到10%以下,90%以上的时间处于流通状态。据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5.3万亿元左右,是1978年的34倍;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将达到11万亿元左右,是1994年的4.8倍;各类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网点1700万个,初步改变了流通设施严重不足的状况,形成了遍布城乡的流通网络。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和非公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流通领域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2005年4月中旬,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由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充分强调了新形势下我国流通产业的先导作用,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也指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流通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据了解,我国一些地方已经为流通业的发展制定了一些好的政策措施,像广东省解决了流通企业用电、用地的公平待遇问题,北京出台了支持连锁经营发展、浙江出台了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政策等。
吴仪在谈到新时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时强调,要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力争到2010年初步实现流通现代化。在谈到流通业的难题时,有专家表示,不可否认的是,由于长期受“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各方面对流通的投入和政策支持都比较少。如流通主管部门地位不突出、内贸立法缓慢、商业企业遭遇不公平待遇等等,这些年来业内的呼吁不绝于耳。
众所周知,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存在困难。近年来,国家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解决了部分国有企业历史包袱问题,有效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但这些政策只适用于工业企业,国有流通企业不能享受。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行政干预以及国家价格政策变动等原因,国有流通企业积累了大量历史包袱,现在仍由企业自身承担,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此次出台的《意见》,内容十分详细,其中,国有流通企业改革被提到了流通业改革的首要位置。《意见》规定,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国有流通企业依法实施租赁、出售、重组和破产;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
《意见》中还重点提到,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
此外,由于农村流通市场与城市差距甚大,因此《意见》中也把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市场的形成作为流通业发展的重点。《意见》中规定,地区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完善农村流通市场。薄熙来指出,要特别重视抓好农村流通工作。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积极推动农村市场网络建设。加强县、乡、镇、村商业网点建设,商务部从今年2月起,拉开了旨在改善农村流通市场状况的“万村千乡”工程。具体措施是,以农村的“村”为基础,用3~5年时间,培育出25万家左右的“农家店”,建立起覆盖全国城乡的流通网络。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为农村创造方便消费、安全消费和实惠消费的环境。
随着流通业在我国经济中地位的提升,流通产业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5月中旬,商务部已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安排500亿元的贷款专项支持“零售国家队”的大型流通企业。不难发现,有关流通业系列政策的出台昭示,流通业在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将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